Q:使用学院党委和行政印章需要什么程序?A:上报的文件及各类发文由主管领导签发并经办公室核准、编号后方用印;由职能部门审核批准用印的项目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办理时请填写《用印审批表》(下载专栏内)。
办公地点:北区主楼1063室,电话:2828668
Q:开具对外介绍信类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A:请先到(各系院处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北区主楼1063室开具学院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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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学生证的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A:以系院或班级为单位出具学生基本信息一览表,由所在系院核对后报学生处审核。院办加盖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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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各部门要办理下发上报文件需经什么程序?
A:凡属院办、各行政处室职权范围内的事宜,需以学院名义对上对下的公文,应由该处室或主办处室联合有关处室拟文,经处室负责人和院办登记核稿后。再请主管领导签发。办理时请填写《淄博职业学院拟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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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文件销毁如何办理?
A:每季度第二个星期六将要销毁的文件(标密级的)整理后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审批表》由党办秘书科机要人员与市保密部门联系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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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向学院领导反映问题需经什么程序?
A:书面反映人员可将书面材料投入举报箱(或拨打院长公开电话:0533-8390001或在信息反馈栏内留言)书面材料请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和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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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使用学院会议、接待室需要什么程序?
A:使用部门需提前一天向行政科提出书面申请,由行政科统一安排。
办公地点:北区主楼1001室,电话:2828000
Q:安排会议和接待需要什么程序?
A:详情请见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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