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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年09月17日 08:40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节假日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

1.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8天。学生10月8日(星期四)前返校,不上晚自习。10月9日(星期五)正常上班、上课。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9月27日(星期日)补10月2日(星期五)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补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2.元旦放假时间按国务院2021年放假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放假期间领导干部值班按照开学初发布的值班安排执行,不再另行安排。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国庆节期间校园继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严格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假期留校学生原则上不能随意外出,因事确需离校要按规定履行好请假手续,并每天按时进行体温报告,各系院安排专人随时掌握离校学生活动轧迹。学生返校时要主动接受各校区门卫测温加测验码检查后方可入校。不离开学校只在三校区活动的学生,进出校园可凭请假手续,测温出入校园。校医院继续落实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

3.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并确保安全,国庆放假期间所有师生尽量减少外出,各部门不得组织集体性出行活动。全体师生严禁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禁私自到国境外。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好师生假期期间的出行及活动情况。

4.请学生处、后勤服务管理处、保卫处将国庆节值班安排于放假前5个工作日的上午12:00前发至学院办公室杨鸿基邮箱。

5.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按照职责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