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放假安排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清明节: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4月6日(星期一)正常晚自习。
2.劳动节: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4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4月30日(星期四)晚自习取消,5月3日(星期日)正常晚自习。
3.端午节:6月20日(星期六)至6月22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6月23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6月22日(星期一)正常晚自习。
二、班车运行安排放假期间班车停止运行,自上班之日起恢复正常。
特此通知。
办公室